使用帮助 官方微博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 首页

  • 医院概况

    • 基本信息
    • 领导信息
    • 组织架构
    • 医院位置
    • 院内交通
    • 应急通道
    • 院长寄语
  • 院务动态

    • 医院新闻
    • 医院规章
    • 医院资源
  • 专科介绍

    • 科室简介
    • 特色科室
    • 专家介绍
    • 专家查询
    • 健康体检
  • 就医指南

    • 服务时间
    • 就医向导
    • 外聘专家
    • 预约须知
    • 门急诊指南
    • 医保专栏
    • 住院须知
  • 党群建设

    • 党建工作
    • 党风廉政
    • 行风建设
    • 工会工作
    • 团建工作
    • 青年文明号
    • 巾帼文明岗
  • 健康促进

    • 健康园地
    • 孕妇育儿学校
    • 科普视频
    • 专家访谈
  • 信息公开

    • 执业登记
    • 价格查询
    • 人才招聘
    • 阳光用药
    • 招标采购
    • 志愿者招募
    • 专家咨询
  • 医院文化

    • 医院理念
    • 医院荣誉
    • 医患之间
  • 便民服务

    • 最多跑一次
    • 预约挂号
    • 纠纷投诉处理
    • 医院信箱
  • 4
  • 2
  • 3
  • 1

就医指南

  • 服务时间
  • 就医向导
  • 外聘专家
  • 预约须知
  • 门急诊指南
  • 医保专栏
  • 住院须知
预约挂号 专家查询 我要留言

医保专栏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实施全市统一生育保险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8-07-19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认真做好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市统一生育保险制度》(绍政发〔2017〕30 号,以下简称《制度》)的贯彻执行工作,切实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保健,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执行《制度》的重要意义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化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是加快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平等就业的重要举措。我区自 1992 年开展生育保险制度改革以来,这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参保覆盖面依然偏窄,制度也不够完善,女职工生育保障水平低。《制度》的实施,对于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建设,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保健,促进妇女平等就业具有重要的意义。各乡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制度》,做好生育保险工作的重要性,把《制度》的贯彻执行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各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明确有关政策
  (一)本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央、省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按照《制度》规定参加生育保险为全部职工(行业统筹的除外)或雇工(以下简称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
  (二)为促进我区生育保险扩面工作,对已在《制度》实施前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凡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后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按新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享受。对用人单位在 2018 年 6 月 30 日前按规定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其连续正常缴费满 6 个月后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的,也可按本《制度》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三)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以 30 天作为月支付标准的计量单位,在计发时对不足一个计量单位的,可计算到小数点后面两位,逢 1 进 1 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制度》顺利实施生育保险涉及广大用人单位和职工切身利益。各乡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生育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完善。要认真学习领会《制度》的精神实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增强服务本领;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各种有效的方式,进一步加大《制度》的宣传力度,增强广大用人单位和职工参保意识,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人力社保部门要牵头做好管理服务工作,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沟通合作,共同做好贯彻执行《制度》的各项工作。

  四、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原上虞市人民政府《关于上虞市生育保险实施办法》(虞政发〔2008〕28 号)同时废止,涉及具体业务问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市统一生育保险制度的通知》(绍政发〔2017〕30 号)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

2018 年 1 月 5 日

 





返回首页 | 医院概况 | 网站地图 | 版权说明 | 医院信箱 | 使用帮助
绍兴市上虞妇幼保健院
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青春路 邮编: 312000
请采用IE6 以上版本以1024×768模式浏览 备案序号:浙ICP备2021035632号-2 浙公网安备 330604020005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