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妇幼保健院改造提升工程 社会风险评估公示
2022-04-27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2019]53号)、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20]1号)、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区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区委办[2020]27号)的精神要求,现对绍兴市上虞妇幼保健院改造提升工程社会风险影响评价进行公示。
一、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绍兴市上虞妇幼保健院
二、社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天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王充路578号金城大厦13楼
联系人/联系电话:黄先生/0575-81220362
传真:0575-82129218 邮编:312300
三、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绍兴市上虞妇幼保健院改造提升工程。
项目基本情况:为提升绍兴市上虞妇幼保健院环境舒适度,优化功能分区布局,打通院内车辆通行瓶颈,缓解停车难问题,拟将对医院进行改造提升,项目主要涉及拆除设备科、总务科、计生避孕药具科、煎药房、中央空调机房,并对部分用房进行装修提升,场外改造及设备设施更新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征求公众对绍兴市上虞妇幼保健院改造提升工程有关社会风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示,征求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1)公众对本项目是否认可;
(2)公众对本项目社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绍兴市上虞妇幼保健院改造提升工程的意见和看法。社会风险评估单位将在本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风险评估单位反映。
公示有效期为自发布公示日起7天。
联系时间:公示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示发布单位:绍兴市上虞妇幼保健院
公示发布时间: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