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妇幼保健院“清廉医院”建设在行动
2018-12-13
近期,绍兴市上虞妇幼保健院班子成员在行政三楼党员活动室召开“清廉医院”建设动员部署会。
会上,党委书记罗建桥和全体班子成员一起,根据上虞卫计局下发的《关于深入推进清廉医院(卫生院)建设的实施方案》(虞卫计党〔2018〕55号),讨论并制定了《绍兴市上虞妇幼保健院“清廉医院”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全院党员干部要紧紧围绕“清廉上虞”建设战略目标,增强每位党员、职工法制意识、廉洁意识、服务意识,使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融入医院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营造更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环境。
动员部署会议结束后,各科室党支部及时召开小组会议,学习贯彻“清廉医院”建设文件精神,大家各抒己见,展开了热烈讨论。
最后,全院干部职工进行廉洁宣誓,并在廉洁承诺书上庄重地签上自己姓名。
绍兴市上虞妇幼保健院建设“清廉医院”倡议书
全体同仁们:
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神圣职责,捍卫白衣圣洁,维护医学尊严,让文明行医、廉洁行医成为一种自觉行动,着力打造风清气正廉洁从医、医患关系清朗和谐的“清廉医院”。 我们向全院医务工作者提出如下倡议:
一、积极投入到“清廉医院”创建活动中,以人为本、廉洁行医、诚信服务,从我做起,严格执行行业纪律,恪尽职守,尽职尽责,不推诿、排斥、刁难病人,执行首诊负责制。
二、坚持廉洁行医,抵制“提成”,拒绝“红包”,杜绝“大处方”、“滥检查”,谢绝“宴请”,免收“谢礼”。
三、不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
四、执行医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合理收费,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自觉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各种行业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尽心尽责。
我们坚信,高尚的医德必将拓展我们神圣的事业,廉洁的医风必将提升我们的人生价值。“常修从医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为医之道,常循大医之行”,我们要以高尚医德、精湛医术和优质服务回报人民的重托和厚望!同时,我们诚恳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监督(监督电话:0575-81225811)。
绍兴市上虞妇幼保健院
2018年12月10日